关于审报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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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根据许老[2016]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审报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帮扶对象:市委老干部局服务管理的市直离退休干部(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县级女干部60岁以上)。

2、帮扶条件:符合许老[2016]4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第三条 帮扶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市委老干部局服务管理的(不含省直垂直管理部门)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本人及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经济负担过重或经济损失过大,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3、申请程序:由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离退休干部个人或者家属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后填写<许昌市市直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资金申请表>(一式2),报组宣部离退休干部中心。

4、有关材料:(1)申请表2份,见附件;(2)离退休干部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复印件各1份;(3)困难依据(如病例证明等)

5、申请时间:828日至910日。

联系电话:2270600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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